暂缓就业毕业生办理入户广州人事代理指南
一、办理条件: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;
二、所需材料: 1.本人提供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原件、《大学生就业协议书》一式三份原件(单位加盖公章)、身份证复印件; 2. 接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 3. 准备好毕业时所签《暂缓就业协议书》; 三、办理程序: 上交材料→我部审批→本人到我单位领取审批结果及带上《暂缓就业协议书》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→本人持报到证回学校保卫处开户口迁移证→本人持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到我处报到→领取指标办理入户手续 注:办理入户手续: A、入我中心集体户(由我中心集中办理) B、入个人户(落户在亲戚或朋友家,自行办理入户)
四、户口: 入户后为广州市永久市民,红印户口本 附注:
集体户口地址: 档案转寄地址: 党组织关系转: 广东省内转: 广东省外转: |